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(试行)
日期:2021-10-01  发布人:党委学生工作部  浏览量:28

第一章   

第一条为加强校风校纪建设,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,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《高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准则(试行)》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守则。

第二章   

第二条  志存高远,坚定信念。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,努力成为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。

第三条  爱国爱校,服务社会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;注意学习时事政治,关心国内外大事,关心学校发展;正确处理国家、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,增强社会责任感。以学识回报母校,服务人民。

第四条  勤奋学习,自强不息。

(一)热爱所学专业,努力掌握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,积极实践,勇于创新;

(二)刻苦钻研,严谨求实;

(三)自立自强,有奉献精神;

(四)追求真理,崇尚科学,反对迷信;

(五)珍惜时间,学有所成。

第五条  遵纪守法,弘扬正气。

(一)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,反对无政府主义。

(二)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,维护正常教学、生活秩序;

(三)见义勇为,勇于同违反国家法律、学校纪律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作斗争。

(四)正确行使各种权利,依法履行各项义务;

(五)崇尚廉洁,公道正派。

第六条  明礼修身,遵守公德。

(一)仪表端庄,穿戴大方,举止得体;

(二)遵守公德,自尊自重,异性交往举止文明;

(三)待人礼貌、乐于助人、尊敬师长、团结友爱;

(四)尊重他人声誉,不传流言蜚语;

(五)关心集体,爱护公物,保护公共设施;

(六)维护公共场所秩序及环境卫生,不随地吐痰、乱扔废物,不在公共场所吸烟。

第七条  诚实守信,自省自律。

(一)恪守学术道德规范,不作弊,不票窃;

(二)文明使用互联网,自觉抵制黄、赌、毒等不良诱惑。

第八条  勤劳俭朴,热爱劳动。

(一)勤俭节约,爱惜粮食,节约水电,杜绝浪费;

(二)生活节俭,不摆阔气,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;

(三)热爱劳动,积极完成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。

第九条  热爱生活,身心健康。

(一)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提高身体素质,

(二)乐观开朗,积极向上,增强适应能力,保持心理健康;

(三)增强安全意识,防止意外事故;

(四)关爱自然,爱护环境,珍惜资源。

          第三章  附则

第十条  本守则由学院学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,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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